原补遗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今开工并竣工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业绩证明截图(截图包含:“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开工和竣工时间,以上信息内容须真实有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现修改为:
2017年1月1日至今开工并竣工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视为有效业绩。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均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