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眉仁公资告〔2020〕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县政府出让方案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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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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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48号 |
仁寿大道与普宁大道交界处东南侧 |
57913.66平方米(约86.87亩) |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 |
容 积 率:≤2.7,且≥2.0 |
建筑密度:<30% |
绿 地 率:>35% |
建筑高度:<80米,且>-12米 |
40/70 |
2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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