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资质要求”因文件格式原因未显示完全,完整的表述应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评分因素中的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加0.8分,最多加8分。(2)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其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1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打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业绩以高分计算。
现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1)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加0.8分,最多加8分。(2)提供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其中,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1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勘查或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1)同一业绩不重复打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业绩以高分计算。
(2)如业绩为勘查和施工图设计混合业绩且未划分单项金额,则视为勘查业绩进行评分。
3.开标时间由原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9点30分变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由原2020 年 09 月 15 日 17:00 时变更为 2020 年 09 月 17 日 17:00 时。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