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水果蔬菜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经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
2、招标
3、建设 4、工程规模:用地面积74455.54m2,总建筑面积47105.26m2。 5、工程概况: 5.1 用地概况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设用地面积为74455.54㎡,约111.68亩。项目用地为不规则长方形,北面为市政规划道路,东面、南面、西面均为空地。 5.2 项目概况 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7105.2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52009.8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41.26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功能业态有果蔬生鲜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及农贸市场、综合办公楼、配套服务用房、仓库及冷库、家禽批发市场、垃圾压缩房、污水处理房、公厕及门卫室。本项目建筑容积率0.699,建筑密度33.37%,绿地率5.67%。 6、招标内容: 6.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市规委会审查通过后的方案及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绿色建筑、结构、电气、防雷接地,消防报警,给排水,暖通,室外管网,道路,园林绿化,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深化设计; 6.2施工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土石方工程、绿色建筑、基础与主体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水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防雷接地、消防报警、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EPC控制价内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缺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质量标准: 7.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3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人员要求 3.1、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 3.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设计师资格,并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开标之日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开标现场查询不合格的,以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除外)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人员的名单。 3.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