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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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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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机房、羁押场所改造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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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 |
上饶市中心区上饶大道东侧、锦绣路南侧、广平街西侧、天平路北侧,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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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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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行政字【2020】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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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约1043.75平方米 |
层数 |
/ |
结构 |
/ |
项目总投资 |
776675.32元 |
本项目投资 |
776675.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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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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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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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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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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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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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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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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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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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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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自开标前24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776675.32元(含776675.32元)以上的工程装修改造类似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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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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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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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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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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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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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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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执行赣建招字[2017]1号文及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纸质开评标。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按饶府办【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附件一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6)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备注:1、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作为附件,同时在开标会截止后再现场宣读。2、在抽取30家后,再现场宣读,允许存在上述行为的投标人主动退出,否则,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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