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 委托,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高明区使用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国路南。总建筑面34781.79㎡,其中:地上29749.52㎡、地下5032.27㎡、人防建筑面积3999.8㎡,建筑高度44.95米、消防高度42.35米,地上9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绿建2星,抗震设防7度。
2、招标范围:高明档案馆项目所需要的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C50 | m? | 23000 | 详见合同清单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若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