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C7-08-02地块标准厂房勘察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赣区建招字﹝2020﹞60号 水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C7-08-02地块标准厂房已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以上工程的勘察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2、招标项目:水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C7-08-02地块标准厂房勘察 3、工程
4、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3500万元,勘察费为31.5万元。水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C7-08-02地块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约66660.19平方米(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60455.47平方米,含附属用房、室内外电气、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争取上级各类资金、银行贷款及区财政统筹等。 7、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实际勘察工期从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书起开始计算至提供勘察报告止)。 8、招标范围:水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C7-08-02地块标准厂房勘察招标,其工作范围包含对应对应工程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9、工程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拟派的
4、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和拟派的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四、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 交易网网站(网址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 年11月30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 开标室(赣州市赞贤路1号、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1、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5、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招标办举报 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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