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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股份公司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钢绞线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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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1-19 12:1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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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24-20199

一、招标条件

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绞线材料,材料供应商中标后与本项目各工区承包人签订合同(统招分签形式),本项目各工区承包人使用本项目工程款完成合同价款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高速公路部分)为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第二部分(市政道路部分)为温岭市牧长路工程、古城路工程,具体如下:

(一)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全线位于台州温岭市,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起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大溪互通北侧2.0公里附近,起点桩号K0+000,途经了温岭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南侧2.0公里位置,终点桩号K32+915.637,路线全长32.871公里,设置了断链3处,短链44.282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项目建设工期3年,工期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初定),计划于2023年10月全线交工验收。

(二)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温岭联络线共线地面道路)

(1)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主要涉及泽国镇、城北街道、新河镇,起点接泽国镇三环大桥,终点接新河镇机新线,与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共线,共线段设计长度约9.0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通工程等,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起点接大溪镇东瓯路,终点接大溪镇104国道,设计长度1.855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通工程等,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2、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含牧长路、古城路)钢绞线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本项目总量约25404.70吨。需求一览表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绞线

ΦS15.2

25404.70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3年,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请参照第六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公路、铁路、市政等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的每个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资料应包含供应数量或合同金额,如无法显示供应规模,需提供买方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钢绞线保障供应管理团队及措施方案。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1204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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