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
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L2020/D-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境内脚木足河上,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自上而下的第2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为日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为水力发电并兼顾生态用水需要。电站正常蓄水位2920m,总装机容量746MW(含生态机组26MW),由一个装机3×240MW的主电站和一个装机1×26MW的生态机组组成,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5.44亿kW·h/29.914亿kW·h。坝址位于色江吊桥下游约2.2km,经右岸引水至巴拉峡谷内约2km处修建地下厂房发电,并采用长尾水洞退水至峡谷外。
巴拉水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建筑物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洞、放空洞、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地下主副厂房、主变洞、尾水调压室、交通兼通风洞、尾水洞、出线洞(井)、排风洞(井)、送风洞、GIS楼、出线场及生态机组。
巴拉水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目前,成都进入电站现场主要线路为: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再沿G317国道经汶川、理县、马尔康至热脚,约360km;热脚经白湾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约97km。从成都到电站现场全程约457km。其中,汶川至马尔康市区段的汶马高速总长172km,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全线通行。
巴拉水电站主体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首部枢纽工程施工标、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标、厂区枢纽工程施工标以及机电工程安装标。
本工程设置渣场4处,分别为亚拉沟渣场、猴子沟渣场、风草沟渣场、巴郎村渣场。
本工程设置料场2处,分别为火烧山石料场、巴郎村土料场。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是适时掌握工程施工期和电站运行初期(直至竣工验收)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为指导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提供依据和监测资料。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标,合同编号:BL2020/D-57。
本监测合同服务范围包括: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监测、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四类。监测内容应落实到具体的监测指标上,按不同的监测分区,制作表格对各项监测指标作详细记录。监测内容还随监测时段的不同而发生改变,施工准备期前应对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值进行监测,施工期是监测的重点时段,对生态环境的变化、水土流失动态及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均进行监测,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期则主要是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2.2.2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将水土保持监测分为枢纽工程区、渣场区、料场区、施工公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移民安置区共6个分区进行。监测时段为第2021年2月~2027年(暂定),可分施工期和运行初期两个阶段。
监测点位:依据《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规定设置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可依据批复的水保方案在亚拉沟渣场、猴子沟渣场、风草沟渣场、巴郎村渣场、枢纽工程区右坝肩、上游围堰、火烧山石料场、巴郎村土料场、12#永久公路、17#施工公路下游临时段、首部枢纽生活区等区域设置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设计、施工及变更文件对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实时做出调整,以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四类。
监测方法:根据监测任务要求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规定,为达到监测目的,需采取定位监测、调查监测、综合监测等方式。具体方法不限于沉砂池法、无人机调查法、插签法、遥感影像、径流小区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合同服务期限
2.3.1 本监测项目的监测服务期限
包括:施工期和电站运行初期,直至竣工验收。
监测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暂定为2021年2月1日)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暂定2027年12月31日),完成施工期竣工资料及运行初期水土保持监测资料的整编;验收及移交工作为止。承包人还应按发包人的要求配合巴拉水电站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水保专项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不确定)和竣工审计工作(时间不确定)。
2.3.2 免费服务期监测阶段
指监测范围内的某工程不论因何种原因超出预定施工期(最长为52个月)时,承担本监测服务工作的监测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免费实施监测服务合同工作的时间段,按9个月计算。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备水土保持方案评价资质四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评价资质四星及以上。
(3)近6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承担过大Ⅰ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3.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拟任
(2) 必须持有水土保持学会颁布的培训证书; (3) 并具有15年以上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完成或承担过大一型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
(4) 有较强的控制、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善于合作;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高原作业无职业禁忌并适应高海拔、边远地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较好,社会信誉良好。 3.4 近3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3.5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 29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四川)裙楼2楼4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