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2/004-21010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二分局莱荣铁路项目所需河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水电五局莱荣铁路项目位于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项目部承担莱荣1标正线里程DK49+081-DK64+889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大临、桥梁、路基、涵洞及轨道工程(估算投资61670万元)路桥管段DK64+889-DK69+767范围内的征拆迁改、桥梁、路基、涵洞、梁场及轨道工程。
2、招标范围:水电五局二分局莱荣铁路项目部线下拌合站和制梁厂拌合站拌制混凝土所需的河砂。其中包件1用于线下混凝土,包件2用于制梁混凝土,一包一投。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分以下两个包件
3.1.包件一:线下拌合站混凝土所用河砂
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河砂 | 0-5mm,中粗砂 | 80000 | 细度模数2.6-3.2 |
| 合计 |
| 80000 |
3.2.包件二:制梁厂拌合站混凝土所用河砂
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河砂 | 0-5mm,中粗砂 | 70000 | 细度模数2.6-3.2 |
| 合计 |
| 70000 |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招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开始交货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前,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材料的来源渠道应合法并提供证明文件。河砂生产能力应具备不低于日产量5000吨,且料源稳定(应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生产能力承诺书),至少提供2份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代理商应提供第1条生产厂家对应要求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可提供自行送样的检测报告)。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合法库存场地,以保证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应,河砂库存量应不低于30000吨,且不能对成品砂石料产生污染,应具备跨区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必须具备协调砂石料生产厂按买方要求的规格和参数调整生产的能力,单包件日供应能力河砂不低于2000吨,并具备连续供应能力(上述供应能力,均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应承诺函)。
3、投标人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国内类似工程的砂石料供货业绩(代理商可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的市场销售业绩),合同应不少于2份,且单份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证明文件需包含中成交数量或成交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若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