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蓝盾花园”项目销售代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人概况
1.1本次招标“大禹·蓝盾花园”项目销售代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禹·蓝盾花园。
2.2 项目 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为124799.88m2(具体以预实测面积为准),总户数960户,规划商业建筑面积为8528.44m2,地下建筑面积28119.56m2,地下停车位651个。其中1#、3#、5#、7#楼及8#楼西单元为团购房源,剩余房源为公开销售房源。
2.4 招标内容
2.4.1 项目地下停车位651个;
2.4.2 项目商业8528.44m2;
2.4.3 项目已团购房源(551套)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提供与业主签约等事宜的服务;
2.4.4 项目剩余房源(约420套、约5.42万m2)销售代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政府批准的有效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不能是失信被执行人或“黑名单”企业,需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销售代理项目以及业绩。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提交时应标明:“大禹·蓝盾花园”项目销售代理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通过基本账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河南黄河大禹房地产开发 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之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至河南黄河大禹房地产开发 确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 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三门峡和平路支行 账 号: 2468 3331 5787 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5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 领取招标文件需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按招标人要求)、业绩证明(附合同盖章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未携带完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将不予发放。 5.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时 ,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