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非网招]四特南大道(滨江大道-药都南大道段)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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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1-19 17:3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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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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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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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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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资质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施工资质须具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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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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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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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2、无在建工程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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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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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含)人,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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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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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并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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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赣备案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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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1、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施工单位)还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开标时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单项工程进赣材料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不再执行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开标时提供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内投标人(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开标时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及资质情况、人员情况(施工单位)进赣材料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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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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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从2018年1月10日至今未受过责令停业处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所有成员)所提供的材料无伪造。
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和财务承诺书(可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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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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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可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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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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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不含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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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以不同的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
(2)开标会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人(由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担任)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委托书、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并现场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开标会。
(3)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 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因考虑到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开标,如参加投标单位人数比较多,故随机安排30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进行见证,其余投标单位委托人可以通过现场扫描进群关注开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随时在群里发布最新进展。
(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投标,如需参与投标请执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第2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参加 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中附表1)并提前微信扫码注册好《樟树市防疫健康码》(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评标。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一次性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交易网( /web/)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
议的回复。
4.2工程技术资料自行在 交易网
( /web/)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2 月 10 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樟树市 【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药都职业教育园、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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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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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jian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