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3001-2101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石门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竞标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石门项目建设使用,使用项目自有资金或融资方式进行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江上游支流褒河峡谷出口以上1.8km,距下游河东店镇3km,南到汉中市18km,是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98亿m3,设计灌溉农田51.5万亩,电站装机44.73MW,设计年发电量1.41亿KW·h。水库于1972年4月下闸蓄水,1983年完工建成。水库原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2001年~2006年除险加固后提高为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原枢纽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坝身泄洪中孔、放水(排沙)底孔、右岸河床电站、东西高干渠渠首电站、下游反调节池、南干渠渠首等组成。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石门项目施工所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 | 3000 | 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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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 | 800 | 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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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 | 450 | 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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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 | 130 | 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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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差别较大,最终结算量根据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1年3月,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并且买方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将指派专人“驻站”,对所供应混凝土的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
6.2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6.3混凝土中使用水泥、砂子、石子等必须为符合国家、陕西省建设主管部门、买方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买方将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每次罚款2000元,且暂停供货待检验合格后再供货
7、其他要求: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按照买方质量管理部门和买方实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供货。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8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总金额需明细可辨)。
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竞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竞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