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襄州柳堰集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 项目概况
中电建襄州柳堰集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境内,距离襄阳市城区直线距离约35km。工程场址区域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区南部有G70高速、G316国道,西部有X044、X018县道。场区附近有多条村村通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通过现有道路能满足光伏电站建设的设备运输要求,总体具备较好的建设条件。
本工程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00MW。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1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与1台容量为3150kVA的35/0.8kV双绕组箱式变压器连接,双绕组箱式变压器连接若干台225kW型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将电压从800V升至35kV。光伏电站的电能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电缆汇集至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光伏电站以1回110kV线路(自建)接入温岗变110kV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电建襄州柳堰集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开关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招标方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技术培训;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指导;售后服务;办理相关检验证件等。
初拟交货时间:2021年4月~2021年5月。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交货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须提供3C认证文件和其他检测证明文件及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出现两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因为投标人原因(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影响项目并网发电等不良事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9:00至2021年3月11日17:00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选择“设备物资供应商”进行名称注册,并在名称注册通过后填写合格供应商申请资料。注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