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宾至彝良至昭通高速公路是四川省宜宾市至云南省昭通市的重要通道,是云南省与四川省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川滇界至彝良海子)段为宜昭高速二期工程。由主线段、彝良小草坝连接线、枊溪连接线三部份组成。主线全长42.888km,共有桥梁47座,隧道11条,交叉工程两座,桥隧比85.8%;彝良小草坝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26.269km。共有桥梁16座,隧道8条,桥隧比42.8%;柳溪连接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5.651公里。
宜昭高速公路(川滇界至彝良海子)B5标路线全长26.280公里,设桥梁4173.78米/16座,其中特大桥1212.58米/座,大桥2742.96米/12座,中、小桥218.24米/3座;设隧道7166.9米/8座,其中长隧道6252.5米/4座、短隧道914米/4座;设停车区1处。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桥占比15.88%,隧占比27.27%,桥隧占比43.15%。
2.2招标范围:宜昭高速公路(川滇界至彝良海子)工程B5项目所需型材、无缝钢管。
2.3采购数量:型材1165吨、热轧无缝钢管189吨,共分两个包件详见下表。
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技术要求 |
1 | 钢板 | Q235 δ=5mm | 16 | 宜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B5项目部 | 详见第 七章 |
Q235 δ=6mm | 6 | ||||
Q235 δ=10mm | 3 | ||||
Q235 δ=16mm | 452 | ||||
Q235 δ=20mm | 194 | ||||
Q235 δ=30mm | 11 | ||||
Q235 δ=40mm | 16 | ||||
2 | 槽钢 | 25a | 208 | ||
28a | 80 | ||||
32a | 76 | ||||
3 | 角钢 | 100*80*7mm | 103 | ||
合计 |
| 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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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技术要求 |
1 | 热轧无缝钢管 | Φ108*6mm | 158 | 宜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B5项目部 | 详见第 七章 |
2 | 热轧无缝钢管 | Φ114*8mm | 16 | ||
3 | 热轧无缝钢管 | Φ140*8mm | 15 | ||
合计 |
| 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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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5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2.6交货
2.7质量要求:
(1)供方保证销售的型材、无缝钢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根据型材、无缝钢管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型材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型材的外开尺寸;型材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表面不应有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
(3)钢板执行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型材和钢带》国家标准,规格为Q235;槽钢、角钢执行GB/T706-2016《热轧型钢》国家标准,槽钢符合表A.2槽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角钢符合表A.3等边角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
(4)无缝钢管执行标准规范:GB/T 8163-2008《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采用理论计重的无缝钢管,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当在国家现行规范允许范围(GB/T8163-2008《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每批最少为10t的钢管:±7.5%)以内,偏差在国家现行规范允许范围以外的按不合格退货处理。???????????????????????????????
(5)过程中出现新的标准和规范时,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生产厂家出具的的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应具有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近3年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单项合同金额均须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其它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但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9、投标人须每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一包一投,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所有包件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