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7202105180201 招标编号: 遂建公【2021】1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遂川县污水收集系统(龙川大道雨污水改造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 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 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遂川县 邮箱:sczbtbcg@163.com)2、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备案登记成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5、投标承诺书原件;6、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9、委托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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