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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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兴国县长冈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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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长冈示范乡圩镇区域环境综合及路网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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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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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长冈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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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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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 编号 |
兴发改审字【202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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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0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项目总投资 |
248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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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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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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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和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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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长冈示范乡圩镇区域环境综合及路网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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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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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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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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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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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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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 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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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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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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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若是联合体,需分别提供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可查询二维码清晰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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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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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合同、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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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