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733202111030201 招标编号: 赣会招字〔2021〕第G-1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会昌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大道北段道路)EPC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综合工程等的设计和施工,实际实施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等)负责。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会昌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大道北段道路)EPC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至少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1)外省来赣的设计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2)省外进赣的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文)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 网( /web/)发布补充通知。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的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标人的异议和投诉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改)和《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规定进行。 8、投标人24个月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不允许参加我单位项目投标。 9、我县正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依法治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2月1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各潜在投标人在 交易网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施工单位”身份报名和下载标书,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 交易 /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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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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