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按费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基准费率100%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浮动报价,报价超过60%的按否决投标处理。监理正常服务报酬实行费用包干使用。说明:市政房建、水利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出的额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修订)》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8)9号)中《监理预算标准(修订)》进行计算)计算出的额度(下同)。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监理任务的一切费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口按价格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基准价 &&&&&&&元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浮动报价,报价超过 &&&&&&元的按否决投标处理。监理正常服务报酬实行费用包干使用。”改为:“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监理服务的最高限价15130000元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浮动报价,报价超过15130000元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说明:1.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5130000元是按暂定总投资额计算的基准价的55%,最终监理费结算按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同比例下浮;例如: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为13617000元,则最终监理费结算公式为:基准价*55%*13617000/15130000;2.市政房建、水利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出的额度。”
2、删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的“注:(1)投标人的评审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
(2)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