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高新区雁栖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高经发〔2019〕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盈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高经发〔2019〕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高新区内道路路灯、建设里程约7.9公里中央隔离护栏安装工程、修建公交候车亭、对21处路口新增违章抓拍、安装红绿灯等交安工程、对约1.3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部分小区出入口附属改造、装饰装修工程。
2.3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竣工项目提供)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上落款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其中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递交等相关事宜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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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