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绵阳)科技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金西湖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智慧生态停车体系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金西湖湖区生态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绵阳)科技城金家林总部经济试验区金西湖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智慧生态停车体系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金西湖湖区生态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20】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汇鑫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固【2020】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宇康科技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智慧生态停车体系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生态停车场2个,新建停车位900个。2、金西湖湖区生态提升建设工程:湖心岛绿化建设和金西湖周边道路及绿化建设,其中:湖心岛绿化约16666.75平方、道路1公里;高铁大道与高速间绿化约1600米。
2.4计划工期: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5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为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补充或修改设计、局部方案设计、精装修设计、专项设计等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 竣工验收等)和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施工:编制设计预算(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并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提交,若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设计预算应做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验收备案、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以及项目移交工作,负责质量保修期的技术服务与缺修复和保修服务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财评和结算审核等工作等。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R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小于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包括:设计、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含成员方)、勘察设计施工EPC)。
R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R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小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含成员方)、勘察设计施工EPC)。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及中标后尚未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总投资额不小于 5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含成员方)、勘察设计施工EPC)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及市政道桥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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