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采购的“广安区白市镇黄桷水库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20220120-041)”,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更正。
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修改为: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中: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修改为: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八章 &评审方法中:
3.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5% |
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
共同评审因素 |
5 |
企业资信 10% |
10分 |
投标人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得1分,二级资质得2分,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资质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施工类信用评价: (1)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时, 按下列标准评分: A 级信用等级,得1分; AA 级信用等级,得2分; AAA 级信用等级,得3分; &其他得 0 分; 注: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的等级为准,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
共同评审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