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江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三江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经开经发[2019]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经开投资控股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财政资金及其他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慧校园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经开经发[2019]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 (原福建建融工程咨询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工程
2.3建设规模:三江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清单)。
2.4 供货期:收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招标范围:设备招标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以确保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④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⑤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是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授权);(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智慧校园平台、智慧互动黑板(86寸)、电子班牌、教室LED护眼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9日09时50分,(见附件绵阳市三江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绵阳市 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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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