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自府发〔2014〕23号第五条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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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自府发〔2014〕23号第五条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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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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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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