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街道鹿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籍田街道鹿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水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天经审批[2021]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天经审批[2021]1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 5月30日。
2.4招标范围:籍田街道鹿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水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3.1.6 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现场开标)5.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 云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项目,并保存系统返回的上传成功回执。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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