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十四五”威远河堤防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报价(20分)”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2.2.1 | 报价(20分) |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按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2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对所有有效投标人(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并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20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 扣0.2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1%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