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宣汉县烈士陵园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宣发改审【2021】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中央财政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1】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烈士陵园1485座烈士墓、园区内景观绿化、水电管网、入园道路、缅怀广场、文化墙、进行改造,修缮鲜花台、烈士英明墙,对烈士浮雕墙进行防渗水处理,修建蓄水池及其他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
þ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þ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þ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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