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安缉查布控卡口系统工程(一期)、(二期)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外场子系统一标段补遗书
&&&&&&&&&&&&&&&&&&&&&&&&&&&&&& &&&&&&&&&&&&&&&&&&&编号: 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城区公-安缉查布控卡口系统工程(一期)、(二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外场子系统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投标最高限价”中,投标最高限价38166691.2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 元;规费: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暂列金额:1111651.20元)。现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36023508.4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 元;规费: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1049228.40元)。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新增以下内容: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6 | “3.7.3 ★盖章要求”的补充说明 | 本项目不要求造价人员盖执业章。 |
17 | “10.3 ★报价唯一”、的补充说明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清单扉页。投标人只需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与总报价表中投标总价须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