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梓江、弥江盐亭县城区段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梓江、弥江盐亭县城区段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梓江、弥江盐亭县城区段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发改〔2020〕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梓江、弥江盐亭县城区段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交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云溪河排水口、南泊湾、行政服务中心3座雨水泵站及电力接入;建设龙江桥排洪沟。其中,新建云溪河6立方米/秒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改造排洪口1处、截流井1座、截污干管 40米;南泊湾新建4立方米/秒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改造防洪闸门;新建行政服务中心4立方米/秒一体化雨水泵站 1座及防洪设施;龙江桥排洪沟建设梯形明渠长约530米; 截污干管检查井提升改造。
2.4交货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3座,包含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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