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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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
现对《天翊·九曲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第一章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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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 中提出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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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与招标公告及第二章前附表1.4.1条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公告及第二章前附表1.4.1条为准。
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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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四川星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日 &期: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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