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29-230165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轨道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所需的 水泥 材料 ,使用人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工程款 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12号线为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唯一的环线,连通武汉三镇,串联了硚口、江汉、江岸、青山、洪山、武昌及汉阳共7个行政区域,经由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并与十多条地铁线路实现换乘。线路全长约59.9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37座。全线共设一段两场,丹水池车辆段、板桥停车场、复兴村停车场。其中板桥停车场负责本线部分配属列车的停车列检任务,兼有试车线及接车功能。本线考虑分三期开通,武昌段为一期,汉口段为二期,汉阳段为三期。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武昌段工程范围包括:科普公园站(不含)~青菱站(含),含板桥停车场及其出入线,线路长度约22.0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14座。线路起于科普公园站(不含),经由园林路-团结大道-沙湖大道-东安路-武昌火车站-平安路-白沙三路,终于青菱站(含)。武汉地铁12号线(武昌段)工程属于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环线的一部分,是远景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一环。线路长度约22公里,共设车站14座,全部为地下线路。新建板桥停车场利用线网控制中心,板桥停车场选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村,具体位置为南湖大道以南、李纸路以东、野芷湖南路以北、武汉城市学院以西的地块内。用地呈南北向的长条形,南北长约1135m,东西宽约为490~570m。板桥停车场建设用地面积为21.3公顷。板桥停车场设运用库(含停车列检库、周月检库、不落轮镟库及附属用房)、洗车库、工程车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门卫(2个)、公-安派出所等建筑单体,还包括附属构筑物,如架车机基础、镟轮基础、检查地沟、整体道床、电缆管沟等。
2、竞标范围: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
本次竞标水泥总量15686吨,具体竞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供货范围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P.O42.5水泥 | 12686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技术规范详见第七章 | 水泥品牌厂家:华新堡垒牌、亚东洋房牌、葛洲坝三峡牌、娲石集团娲石牌、安徽海螺牌等 |
2 | 袋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P.O42.5水泥 | 3000 | |||
合计 | 15686 |
注:本次竞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3、交货 竞标响应人须免费向买方使用人提供不低于500吨(约5-8个)的现场水泥存储罐,具体数量需根据现场施工场地布置情况确定。
4、质量要求:
(1)业主甲控材料品牌目录要求指定水泥厂家品牌如下:1.华新水泥股份 生产的“堡垒牌”水泥;2.武汉亚东水泥 生产的“洋房牌”水泥;3.葛洲坝水泥 生产的“三峡牌”水泥;4.娲石水泥集团 生产的“娲石牌”水泥;5.安徽海螺水泥股份 生产的“海螺牌”水泥等。
(2)水泥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报价人生产、质检、包装、运输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本标要求报价人遵循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1.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2.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1SO法);3.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4.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法;5.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6.GB/T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7.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8.GB/T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9.符合设计文件、图纸及最新规范要求。
(3)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3天检测报告、满28天后在3日内提供28天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提交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必须与材料的批号相同,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鲜章。
5.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竞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税前价保持不变。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6、货款支付方式: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于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银行票据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货款的拨付可以顺延,顺延的货款不支付利息,同时乙方应解决供货问题。
7、计量方式:计量单位以“吨”为计量单位。散装水泥按照过磅重量验收,买方可按供方出货前袋数及重量(发货单数据)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及重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袋装水泥重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重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袋装及散装水泥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应不超过3‰,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
8、质保期:质量保证期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标的物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3、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竞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期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此次竞标类似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4、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竞标响应人还应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与此次竞标类似材料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三年中至少一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竞标响应人近三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竞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竞标;竞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竞标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8、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竞标响应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