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项目运营期缺陷处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6﹞155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红河段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46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152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运营期缺陷处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规模: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主线起于红坡隧道进口,昆明市石林县下部龙村东侧,接项目昆明段止点K27+100处,止于红河州泸西县逸圃,设逸圃枢纽互通与在建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K33+100处相接,立交预留远期泸西至丘北高速公路接线条件,路线全长24.107公里。该段工程分别在午街铺、泸西、逸圃3处设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午街铺连接线2.21公里、泸西连接线2.43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午街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泸西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交工验收,并于2020年6月10日正式开通运营。2022年5月以来,受项目所在地区连续降雨影响,K40+915-K40+960 段、 K41+790-K41+820.6 段等 6 处边坡出现不同程度的滑移、塌方情况,K45+380~K45+480 段右侧路基发生沉降,路面产生纵向裂缝。
2.3招标范围:本项目K40+915-K40+960段、K42+786.2-K42+813.6段、K0+970-K1+016.3段、K41+790-K41+820.6段、K41+864主线左幅天桥桥底、GK0+170-GK0+250段、GK0+250-GK0+285段、GK0+436-GK0+468段、K45+330-K45+480段等边坡处治工程。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成日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2.5建设资金:投标人在缺陷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费用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全额垫资。待工程完工后,招标人对已完并验收合格的工程计量后一次性支付计量价款的90%;本项目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本项目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的28日内,支付剩余的结算价款。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LYY1标段。
2.7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1-2017)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5220-2020)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做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同时满足:
3.1.3.1投标人基本账户未处于被查封状态;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状态;投标人未处于破产的状态;
3.1.3.2投标人最近一年在“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公告执行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1.3.3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的禁入承包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3.1.4.1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
①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③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
3.1.4.2项目总工应同时具备:
①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