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18-QT-0431)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5天,计划2025年4月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CHDTDZ024/18-QT-043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2炉燃尽风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9.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大(小)修或锅炉本体承压设备改造(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份合同视为1项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体现合同金额、合同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页、业主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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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