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2021年度应用系统推广实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2021年度应用系统推广实施项目
2.2招标编号:0702-2140CITCWH15
2.3招标范围:湖北中烟核心业务系统实施及推广,包含但不限于财务系统、物流系统、营销系统、人力系统、仓储系统、采购系统、云网端系统等。
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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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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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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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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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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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2021年度应用系统
推广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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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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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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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中烟总部、六家卷烟厂,进行2021年湖北中烟应用系统的实施推广工作。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前有效。
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交货
2.6合同签订主体:湖北中烟工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8日。
5.2.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预览和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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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