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采掘工作面物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矿井生产能力800万吨/年。本项目拟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相关要求,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及所受水情水害情况和地质构造异常进行探测,对物探结果进行分析,提出防治建议。
建设地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规模:800万吨/年
勘查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完成如下地质任务:
(1)探查备采工作面顶板上方100m范围内各含水层及上部2-3煤采空区积水富水性强弱及平面分布规律,划定富水异常区。
(2)探查备采工作面顶板上方100m范围内垂向导水通道(隐伏灾害性含水、导水地质构造)具体位置、上下联通情况,并对潜在突水通道作出预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探测备采工作面内部隐伏地质构造,并对地质异常进行解释,提出防治建议。
(4)对各掘进工作面预报范围内以80m作为循环步距进行探测,查清掘进方向前方富水性异常,并对物探成果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包括异常验证和防治建议等。
(5)提出有关防治水措施的建议,为水害治理提供参考依据。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类甲级)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级)。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质勘查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质。
3.2.3.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不少于1份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采煤工作面物探项目合同业绩且不少于2份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物探项目合同业绩,或不少于2份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采掘工作面物探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19日9:00起至2021年5月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