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电厂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脱硝氨水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 新泰市新建二路众泰电厂院内
2.2 工期:预计供货周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分批供货,根据买方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2.3 招标规模: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2.4 招标范围:氨水浓度:氨(NH3)含量≥20%,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工业氨水标准HG1-88-81《氨水》;供货数量:暂估量为 5000 吨,据实结算。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脱硝氨水采购项目
(1)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5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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