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中医院关于血透室设备(进口)采购及配套安装等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遂川中医院关于血透室设备(进口)采购及配套安装等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G032-1号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1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43652 | 遂川中医院关于血透室设备(进口)采购及配套安装等项目 | 1 | 批 | 71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21年6月9日10时00 分)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遂川县 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政采【2021】G032-1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遂川中医院关于血透室设备(进口)采购及配套安装等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