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厂 (B厂)#4机组汽轮机汽封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4机组汽轮机汽封技术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机组汽轮机汽封技术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业绩要求:2010年-2020年内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供货15台及以上相同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20 08:30到2021-05-26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20 08:30到2021-05-26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