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产病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产病床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1DG092A
项目 预算金额:¥22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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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