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四川公司营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随着国家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四川省已正式启动电力中长期交易及现货市场交易工作,全国各地售电公司不断涌现,电力交易行为将趋于频繁。作为水电发电为主的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四川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四川公司”或“四川公司”)也于2016年组建了售电公司—四川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销公司)。今后,随着电力交易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华能四川公司既有发电侧销售,又有售电侧购售电的业务,在市场上同时面临着发电厂售电和能销公司购售电两方面的压力。华能四川公司所有批发侧及零售侧的电量销售都由市场营销部统筹管理,目前市场营销部没有专业的营销及购售电管理平台,市场营销部的大量管理工作还没有电子化,工作量大,效率不高,比如合同管理等还是纸质化管理,交易管理也没有系统化。同时,能销公司也将开展大量购售电业务,亟需系统平台支撑其购售电工作的开展。目前,已完成电力交易大厅和营销信息化平台硬件系统、网络构架等建设,具备电力市场交易的基本操作功能。交易大厅建设主要立足于满足公司市场交易操作兼具交易展示等功能。营销信息化系统总体规划与集团公司相关营销业务接口,结合四川省电力调度二区数据平台,交易中心及公司现有生产信息平台,形成覆盖数据整合、交易报价、辅助决策、分析评估及发售电业务管理等功能的网络构架平台,实现公司营销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管理。
公司围绕信息化建设目标先后建成了OA系统、电力生产管理系统、电量自动采集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并开展了信息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及相关建设项目,实施了单点登录、企业门户和流程中心,为满足电力交易运行需要,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提升数据分析、市场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因此,华能四川公司亟需建设一套符合其管理方式的发售电软件管理平台,以同时支撑发电侧和售电侧电力销售工作的开展。
招标范围:(1)四川公司营销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安装及调试;(2)四川公司营销管理系统调试及技术人员培训。(3)四川公司营销管理系统的试运行服务。本次招标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合同工期:9个月,系统建设的里程碑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各功能的开发、测试和上线试运行;
3.上线试运行期为2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入正式运行,正式运行满1个月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
4.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建设地点: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47号华能大厦11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含正在承担)3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发售电管理或电力营销或电力市场交易类平台建设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类似项目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发售电管理或电力营销或电力市场交易类平台建设)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5日9:00起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名称:四川公司营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