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购(预计76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购
2.1项目名称: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楚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产品为阳极铜和硫酸,距市中心约3公里,交通尚属方便,本次采购为生产用物资。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5招标范围:
2021年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液氨采购,含13%(如国家税收政策有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增值税到(买方)厂价,供方保证提供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液氨 |
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水、铁、油等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液体无水氨国家标准》GB536-88要求 |
吨 |
760 |
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
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按照到厂(买方)过磅重量结算。
2)交货时间(买方厂内交货):从2021年7月开始分批供货,每批次货物交货数量、时间按照招标方通知。
3)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4)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2.6质量标准:招标项目采购工业液氨须为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的合格产品,同时须达到招标人技术参数及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三季度液氨采购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生产厂家或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
2)若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供货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含液氨)、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或供货合同,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输队伍需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若为合作单位,需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作合同及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2)提供2019年-2020年公司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2个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提供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2)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要求提供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5-25 09:00至 2021-06-01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