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5号)、《关于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36号)、《关于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综合管网(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范围内的综合管廊机电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标识系统等)、交通工程(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人行道护栏、公交站棚)、桥梁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的人行道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涂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2.2实施
2.3投资额:本项目工程费约11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不含),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综合管廊机电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标识系统等)、交通工程(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人行道护栏、公交站棚)、桥梁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的人行道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涂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联合调试阶段、安全评估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8其他要求
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或隧道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指机电工程部分的投资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1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咨询电话18811547188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其他要求: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6日9时 00分 00秒至 2021 年05月31日 17时00分00 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