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三个项目电缆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招标编号:HNHB-2021012
3、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地址:
3.1 项目名称:承德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三个项目
3.2 招标范围:完成围场县吉上、朝阳湾、杨家湾三个项目电缆绝缘电阻试验、交流耐压试验,出具加盖有试验章的上述试验报告,满足系统及冀北电网公司、承德电网公司验收要求。
3.3 项目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新地乡、杨家湾乡、郭家湾乡。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4.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2.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