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县)。
项目规模:九江发电有限公司#7机组(660MW)脱硫系统的运维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a.简要介绍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1×660MW机组#7脱硫装置、MGGH系统及三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监盘巡检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年,脱硫效率不小于98.5%,石膏含水率<10%,FGD出口温度70℃-73℃以内;
b.招标范围共划分1个标段。
2.3其他:
2.3.1监盘巡检及保洁工作范围按照九江发电有限公司#7机组烟气脱硫运营合同界定为甲方的运营范围,具体见技术《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运营界限》;
2.3.2生产和非生产建、构筑物的给排水、暖通、照明、供电、电动升降门等设施的监盘巡检和防汛、防寒、防冻工作;消防器材定期巡查、废水处理药剂、脱硫消泡剂加药工作;消防报警系统监护及巡查工作;磨机钢球添加等工作在合同范围内;
2.3.3投标方负责监盘巡检所有人工、工器具、措施、风险、管理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资质、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须具有1项类型为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系统设备的监盘巡检(需包含DUC设备监盘巡检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
注:(1)如本条只需提供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2)如本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则原则如下: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3)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6月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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