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配套监测塔外部装饰装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
监测塔为混凝土构筑物,2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最高点高度43.2m(至避雷带);总占地面积161.23㎡,建筑面积266.43㎡。建筑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监测塔透明玻璃幕墙414.7㎡;监测塔压花玻璃幕墙308.5㎡;监测塔金属幕墙307.5㎡;监测室外浮雕墙总面积224.4㎡;监测户外LED屏60㎡。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监测塔的外部幕墙、户外LED屏及一楼外部浮雕墙的采购、安装、施工等装饰装修工程。
1.2.3 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021年8月10日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与计划开工时间不一致的,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有该项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工作,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可在合同商谈时提供。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完成过2个及以上玻璃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可提供分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2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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