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有限公司新建轻钢结构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海西部水电新建轻钢结构厂房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 招标范围:新建轻钢结构厂房施工项目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60日内日完工。
2.4 项目预算额度:280万元。
2.5付款方式:竣工完成,且通过验收后,甲方在向乙方付款之前,由乙方开具相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甲方,税率为【 9 】%。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十 】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质量保证手续后结清剩余款项,如质保期内乙方需要支付违约金、维修费等质量问题相关费用的,则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财务要求:近二年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审计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
业绩要求:近三年 完成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自制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