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衡丰电厂消防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衡丰电厂消防报警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距市区8公里;公司建设安装2×33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公司南侧200米为衡保公路,此公路为衡水至保定的省级公路;北侧25公里为石黄(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东侧9公里(衡水市区东侧1公里)为106国道,交通方便。本项目是对我公司消防报警系统按照新标准进行整体设计、供货、施工、验收。
招标范围: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报警系统包括主控室主机消防报警系统、脱硫消防报警系统、网控楼消防报警系统,燃料消防报警系统,办公楼消防报警系统,招待所消防报警系统。本项目拟对上述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治理,对原系统设备进行拆除,更换高性能产品,重新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工期:暂定2022年4月15日完工,2022年5月31日完成第三方检测。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改造或新建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