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化集中运行管理系统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化集中运行管理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及运营、氢能项目开发及运营、投资管理、产业基金,在国内外拥有6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6家参股子公司,分布在我国23个省、市、自治区及澳大利亚和希腊等地。截至2020年底,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成了77个风电场、23个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1200万千瓦,在全球新能源企业排名中位居第113位,在国内新能源开发企业中装机规模排名第6位。2020年7月,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新的战略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以“创一流”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价值创造、创新驱动、产融结合,努力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投资运营商。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的“1357”战略与“基石项目”建设要求,顺应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来5年新能源资产超20GW,支撑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创一流的目标。着力推进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智能生产两个方面的业务模式变革与数字化能力建设,加强新能源资产的总部一体化集中管控、一体化运营,提升管理效率;加快数据治理,集控系统建设,确保“基石计划”数据准确可用,绩效透明,实现数据驱动管理;做好故障预警、功率预测、电力交易与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智能化高效协同与闭环管理。
项目范围
要实现整体项目目标,系统建设包含了场站侧全面数据采集、区域侧集中监控、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等,整个项目将分阶段进行建设。本期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如下:
1、生产数字化集中运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及基本应用,包含各类软硬件系统;
2、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与区域侧集控、场站侧全面数据采集的统一管理及协调,统一所有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等形成整体标准,保证总体安装进度、质量符合业主要求,负责总体联调联试及协助业主验收;
3、负责实现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区域侧集控,与外部数据或系统互联互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能源集团ERP、集团SRM、电网公司、行业等各项数据、平台、应用等;
4、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可作为第三方开发应用的开放性数据中台,同时具备持续性新接入和新开发的能力;
5、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部分高级应用研发试点及上线;
6、编制总部侧集运管理系统与区域侧集控、场站侧全面数据采集的通讯及网络安全方案。
其他:项目实施要求系统在2021年8月具备上线运行能力,2021年10月系统完成整体数据接入上线试运行,实现初步验收,2021年12月底完成整体系统终验并稳定运行,项目质保期一年,合同运维期5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要求投标人需要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风电数据中台(或大数据平台、生产运营中心、集控中心)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有1个合同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PMP项目管理认证资格,具有1个及以上新能源行业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合同或其他等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