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两部新版《导则》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分析及运用建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2.2 工期:预计2021年底前完成
2.3 招标规模:两部新版《导则》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分析及运用建议
2.4 招标范围:以两部新版《导则》和发电企业发展策略为研究重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两部新版《导则》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分析、发电企业如何运用新版《导则》指导规划、建设、运营、检修等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两部新版《导则》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分析及运用建议项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专门的研究团队。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为政府、企业或电力领域协会完成过电力产业规划、电力系统运行分析等方面的咨询报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
(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03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