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设备设施化学清洗框架合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3960,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所有装置区域待化学清洗的设备实施。本项目包括装置停工检修、日常维护期间(包括设备及内件、各类滤芯、工艺管线等,以下统称设备)需化学清洗的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恢复设备的使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1)煤制油分公司所属生产中心设备及内件的化学清洗。2)煤制油分公司煤气化生产中心S1501飞灰过滤器金属(滤芯结构为金属铁铝合金烧结,厚约10mm,长度1520~2000mm,通气孔径3微米)及各装置设备滤芯的清洗再生(化学清洗+超声清洗)。3)煤制油分公司所属生产中心其他需化学清洗的设备设施等。
中标人负责设备实施化学清洗及滤芯清洗再生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滤芯的包装和往返运输(滤芯清洗再生招标方不提供清洗场地,所有滤芯清洗再生在中标方清洗场内进行,中标方负责清洗过程及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如有问题招标方概不负责)、为保障清洗顺利完成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在招标方厂区内进行化学清洗作业过程中及完成后,任何清洗废水不允许直接排放,所有清洗废水须由乙方装罐车清理出厂,罐车等配合车辆、工器具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垃圾需按照招标方要求统一清理至指定地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清洗药剂及作业过程中所需设备、设施、罐车、工器具或材料等均由中标人提供。
(工作界面:配合本项目施工所需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配合吊车由甲方负责,其余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水、电、汽等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负责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据后使用)。
本项目工程范围:化工公司煤制油设备设施化学清洗作业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1)报价人提供设备实施化学清洗方案。方案完成后由采购人审查,若满足要求则进入实施阶段。现场作业所需水、电、汽等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施工所需吊车、脚手架及保温拆装由招标方负责,其余全部由中标方负责(2)本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
2.2其他:(1)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B级及以上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资质或者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学会颁发的缓蚀剂及工业清洗单项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清洗单位安全作业能力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份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生产企业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化学清洗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履约情况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